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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优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600吨有机中间体先进新材料技改项目环保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01

浙江优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12600吨有机中间体先进新材料

技改项目环保公告

 

一、建设项目简述

(1)项目名称:浙江优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600吨有机中间体先进新材料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浙江优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绍兴滨海工业区浙江优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

(4)项目性质:技改

(5)项目总投资:30900万元

(6)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80人,实行三班制,年生产时间300天,计7200小时。

(7)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根据化工市场变化和公司的产品结构调整,优创材料拟对新厂区进行产品结构调整改造,同时废气治理工艺进行优化提升,因此拟投资30900万元,在新厂区进行技改,实施“年产12600吨有机中间体先进新材料技改项目”,新增新增2,2-二氟乙基乙酸酯、1-氟代乙酯--2-炔丙基碳酸盐、三氟乙酰系列等产品,同时对“年产6300吨有机中间体等先进新材料募投项目”二期项目产品方案进行调整,淘汰LH1420二聚二异氢酸酯、LH1310二聚二异氢酸酯、T136异香兰素等5个产品,LH1410二聚二异氰酸酯等产品删减步骤,本项目实施后新厂区形成年产12600吨有机中间体先进新材料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建设项目周围主要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序号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

方位

距厂界最近距离(m)

距本项目生产装置最近距离(m)

规模

1

大气

滨海新天地

SE

~1400

~1500

商住区

2

水环境

园区内河

N

~1200

~1240

 

W

~5

~100

 

E

~350

~400

 

3

曹娥江

E

~460

~510

 

4

环境功能区

滨海工业园区环境重点准入区0621-Ⅵ-0-1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实施后在正常工况下氯化氢、乙酸乙酯排放对预测范围内地面小时平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叠加背景值之后占标率较小,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的排放对敏感点地面小时浓度的贡献值均较小,氯化氢、乙酸乙酯对滨海新天地的贡献值占标率较小。

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实施后氯化氢排放对预测范围内地面日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叠加背景值之后占标率较小,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的排放对敏感点地面日均浓度的贡献值均较小,其中氯化氢对滨海新天地的贡献值占标率较小。

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不需要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影响

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206.64t/d,废水经预处理后满足三级纳管标准,经管网送至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因此基本上不会对附近地表水体水质造成影响。

(3)地下水

只要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废水集中收集和工艺废水处理工作,同时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特别是对罐区、污水处理站、固废堆场和生产装置区的地面防渗工作,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

根据预测可知,该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墙壁隔声和距离衰减后的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厂区位于绍兴滨海工业区内,厂界四周没有紧邻的居住区,因此厂界噪声达标的情况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精馏废液、过滤废渣、废催化剂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因此只要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针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本环评提出如下防治对策,具体详见表2。

表2    该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

类别

防治措施

废水

(1)根据废水特点性质,对部分工艺废水进行车间预处理,详见表7.1-2.在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企业应以达标排放为核心,在不影响废水处理生化效果和处理效率的前提下,对于可生化性好的废水预处理可适当调整,但对难降解污染物的废水必须采取相应的预处理,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2)本项目建议新建一套350t/d污水处理装置,建议采用生化处理工艺。企业在项目批复后应尽快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以满足废水达标排放。

(3)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严禁废水直接排入总排放口。清污管线必须明确标志,并设有明显标志。对生产车间范围内前30分钟雨水进行收集,收集的雨水经沉淀后汇入废水处理站处理。同时要求在厂区雨排口设置雨水监护池,同时建议配置报警和连锁系统。

(4)各生产车间的污水沟渠必须有防腐措施,采用高架铺设污水管。

废气

根据本项目的废气排放特点,建议厂区的总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的工艺流程:

①车间含有氯化氢等无机废气的混合废气经车间多级水/碱水喷淋后排入车间废气总管,喷淋装置应设置在线PH监测装置确保喷淋水的PH。

②含氢废气经车间二级喷淋处理后直接车间排放。

③厂区新建RTO集中处理装置,废气处理装置气量考虑为15000m3/h,车间废气收集后,经车间喷淋(或阻火器)排入集中废气处理设施处理(一级碱洗+RTO+碱水喷淋(脱酸))后高空排放。

④二车间含氟/氯的有机废气收集后,含有乙酸等酸碱废气的有机废气经车间一级碱液喷淋后除雾排入车间集中吸附/解析装置,处理后车间排放。

⑤三氟乙酰系列产品在氧化水解和氯化精馏均产生间歇排气,经一级碱液喷淋后车间排放。中和塔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经一级碱液喷淋,氯化钙干燥粉尘尾气经一级水喷淋处理,该两个喷淋塔废气合并一个排气筒排放。

⑥废水处理站污水站各单元应全部封闭,端高浓废水收集、厌氧、污泥池等工序产生的强恶臭废气经碱洗去除再送焚烧系统,一般恶臭类废气考虑采用氧化+碱水二级喷淋处理后排放。

⑦有机储罐区安装氮封、冷凝和平衡管,无机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后排入三车间碱液喷淋装置。固废堆场废气(在进行固废转移或入场前进行间歇抽气)一并排入厂区污水站低浓度尾气处理装置,经氧化+碱水二级喷淋处理后排放,其他有机溶剂储罐废气排入厂区集中焚烧处理装置

(2)本报告提出的废气治理方案仅为初步方案,企业在项目审批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设计,确保废气能够稳定达标排放。

噪声

(1)对噪声较大的工序应在其内壁和顶部敷设吸声材料,窗采用双层铝固定窗,门采用双道隔声门,以防噪声对工作环境的影响。

(2)对循环水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立隔声罩;对污水泵房采用封闭式车间,并采用效果较好的隔音建筑材料。

(3)在噪声较大的岗位设置隔声值班室,以保护操作工身体健康。

(4)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5)在工程设计、设备选型、管线设计、隔声消声设计时要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的要求进行,严把工程质量关。

(6)在厂区周围设置一定高度的围墙,减少对厂界环境的影响,厂区内种植一定数量的乔木和灌木林,既美化环境又减轻声污染。

(7)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施原则,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噪声敏感区域,可设置一些仓库或封闭式围墙作分隔,并加强厂界四周的绿化。。

固废

(1)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精馏残液、过滤废渣、脱色废渣等工艺固废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均属于属于危险废物,委托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2)吸附装置解析回收的有机物可经预处理后车间套用,如不能套用的也作为废溶剂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3)未沾有化学物质的纸板箱和编制袋可作为一般固废,由当地环卫站进行清运或出售给废品收购站,薄膜袋等为内包装,沾染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另外如包装发生破损,必须将沾有化学物质的包装材料作为危险固废委托处置。

(4) 根据工艺流程,在生产三氟乙酸工序产生的盐酸去制备氯化钙,该工序产生过滤废渣。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2016.8.1),该类过滤废渣未列入名录中。考虑到盐酸中可能含有微量的有机卤化物,产生的废渣可能含有有害成分。建议企业在项目运行后,对该项固废进行属性鉴定。在本项目实施后,要求企业按照有关要求规范开展污泥鉴定工作,如为危险固废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危险固废均要求建立固废台账,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6)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在厂区内收集和转运应根据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相关规范执行;

(7)危险固废堆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分类收集和暂存,暂存场地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建设。本项目所有废物都必须储存于容器中,容器应加盖密闭,液体全部桶装或储罐,固体全部密闭塑料袋装后放于桶内密闭,原则上固废暂存库不排放废气,存放地面必须硬化且可收集地面冲洗水。

地下水及土壤

(1)清污分流,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进污水站;

(2)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车间内应对不同生产区域设置围堰和地漏;

(3)污水和给水管道全部实施地面化或实施明沟明管,并做好防腐硬化处理;

(4)危险废物堆场仓库均应防雨、防渗、防泄漏设计。

其他

(1)废气焚烧装置要求设计上采用连锁停机的方式,保证焚烧炉停机时,所有涉及敏感尾气排放的系统或设备都能连锁停车降温,做到尾气不放空。同时要求厂区设置1-2套废气应急处理装置,保证紧急停车时,用于处理缓冲罐内的少量尾气。

(2)开停车废气防治措施,做到开车前,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后车间主体生产装置才能加料生产运行;停车前先关停车间主体装置,同时进行吹扫,吹扫废气排入废气处理装置,确保系统中基本无有机废气,方可关闭环保设施。

 

 

、环评报告书结论

浙江优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600吨有机中间体先进新材料技改项目在浙江省绍兴滨海工业园区现有厂区内实施。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功能区规划和环境功能区规划。通过分析,项目排放废气、废水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噪声能维持现状,对评价区域的环境功能影响较小。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符合总量控制原则。

要求企业必须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确保废气、废水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并加强事故安全防范,确保安全生产,防止由事故引发的次生污染事件及恶臭污染事故。

本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分析浙江优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600吨有机中间体先进新材料技改项目在企业现有厂区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优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ycmt.com/)和项目周边各敏感点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优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县滨海工业区北三支路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105850080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055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万塘路317号华星世纪大楼503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067793771

 

环保部门:绍兴市环境保护局、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柯桥分局

联系地址:绍兴市树下王路38号、绍兴市柯华路309号

联系方式:0575-85131902、0575-84126293

八、环评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环保局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优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公开供查阅。

九、环评全文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项目在报送环保局审批前,环评文件将在以下网站进行全文公开,网址为:浙江优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ycmt.com/)。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优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8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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